信仰心窗:幸福感

  一對男女分居之後重逢,男問女:「現在過得怎樣?幸福嗎?」女答:「我過得不錯,一家人有說有笑。」男方這樣問,因為當初是為了大家幸福才分開。感覺在一起是痛苦,但真的分開了,又不見得幸福,原來幸福感可隨時失去;失去叫人清醒,才知自己從前有不妥當之處,於是主動向對方說對不起,也未嘗不是個好開始。

  人的幸福度取決其感知幸福和愛的能力,但人總是被自己蒙騙。為何錢多了,幸福少了?因為人不知足,有了房子,要換更大;有了工作,想換更好;有了錢,想賺更多,奴役我們的不是別的,而是我們的欲求。我們被許多欲求牽制著,無休止奔波勞碌,得不到自由,也享受不到內心的平靜(幸福)。畢竟feel good不等於live well。

  要活得好,擁有蒙福的人生,就要問福從何來?原來「各樣美好的恩賜和各樣完美的賞賜,都是從上面、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。」(雅各書1:17上,新漢語譯本) 福氣唯獨從上主而來,而人往往在失去那刻,才開始驚覺自己是有福的人。

  幸福可以很簡單,有人說病之前,可飲一口水,但現在限水,甚至喝水如吃玻璃;以前可睡一頓好覺,現在卻失眠;以往可正常排便,今不是便秘就是肚瀉。加上疫情之下,生活受限,以前視為理所當然的,原來不是必然。所謂「塞翁失馬,禍福相倚」,原來福一直都在,我一直是在受祝福,禍則是上主收回他所賜的福。幸福感的基礎來自感恩的心。無怪乎耶穌說,知道自己心靈貧乏的人,曉得為自己過錯懊悔的是被受祝福的(Blessed)。(參馬太福音5:3-4)因此擺脫完美主義,學會接受失敗,接受自己全然為人,是受祝福的。

  耶穌又說:施比受更為有福。(It is more blessed to give than to receive)(使徒行傳20:35。)怎麼施助者會更有福?因為有能力才可施助。追求個人幸福,只是獨善其身,若能創造眾人幸福,就是兼善天下。要擁有最持久的幸福感,就要有感恩和樂於助人的心。運動令人開心,有人透過義跑來為服務肢體殘障者的機構籌募經費,將個人幸福轉為謀求別人幸福,這樣的人絕不孤單,他身邊一定不乏朋友。

  文章一開始提及的男女,最終決定重新再去愛對方,雙方也為這段關係作出改變,不單個人變成更好的自己,連身邊的人亦蒙福。人心或有受傷、懊悔、憤怒、煩憂,但我們的內心,可以因為有位愛我們的上主而變得更強大,更溫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