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開心窗:誰對誰錯?!

  嗚!嗚!嗚!面前急速而過的便裝警車,令我心頭一震,腦海裡浮現了數個景象:火災?交通意外?凶殺?雖然不知發生了甚麼事,但不同方向的行人開始朝著同一方向走。走不多幾步,二十分鐘前才經過的十字路口已經被警察用膠帶攔著,人走不進去,車也不能駛入,但視線越過人群卻清晰看到兩輛車因相撞後停留在行人路上的景象。

  路人的聲音此起彼落,有因為當時在場,為倖免於難而抹一把汗;有為聽到相撞的隆然巨響而驚魂未定;有為受傷者感難過…因為一位婆婆是這宗交通意外的受傷者。消息慢慢傳開,途人個個嘩然,並開始道出這位置是交通黑點,不知多少次這類撞車事件,看來這又是嚴重的一次了。

  是的,這是一個交通黑點,因為八個月前我也在這裡與另一汽車相撞,不幸是車頭盡毀,幸運是我們沒人受傷,就是對方的司機也沒事。

  回想當日情景,兩車一撞,連忙看看身邊的女兒有否受傷。驚魂稍定,就自然反應要下車去責怪那撞我車的司機。沒想到他已經走到我車旁,第一句話是:有沒有受傷呀?當時,我心裡泛起一陣愧疚感。為甚麼只看到自己的遭遇,沒看到別人的需要!連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,就只是想著怪責和追究。難道自己沒錯嗎?很快我們都安定下來,向警察述說事發的過程,再環顧四週的環境,心裡浮出了兩個問題:我有錯嗎?我有否為了自己利益而忘記了自己可能有錯的地方?

  到底誰對誰錯?!警察說雙方都對,雙方都錯,誰都不用負責,因此警方不會追究。雙方都「對」,因為大家都沒違反交通規則,也沒超速;雙方都「錯」,因為十字路口前雖然沒有停車讓路的標誌,也沒有交通燈指揮行車的先後,但駕駛者應該留心、彼此相讓。

  是的,我們要守交通規則、要守課堂規則、要守遊戲規則、要守社會規則。但我們可有留意到規則的有限?如果當日我們在十字路前再慢一點,不以為自己有優先權就加油,那怕對方沒留意,也不會有相撞的情況。今天,如果兩車的司機任何一方能禮讓,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。

  下筆至此,想起沙士十週年一位康復者的分享,她說當日醫生為她作靜脈注射,但一針又一針都刺錯位置,最後,醫生更擲下針筒發脾氣走了。她當時心裡又氣憤、又難過。但不久之後,醫生回來向她道歉,表示自己有很大的壓力。因為他冒著被傳染的危險留守沙士病房,甚至不敢讓家人知道。那一刻,她感受到原來這位醫生是如此願意為病人付出。於是她回應了一個微笑,說:醫生,再來吧!你一定成功的。結果,醫生再試,一針就找到靜脈了。

  誰對誰錯?!或許我們都錯,或許我們都對。如果我們不讓,如果我們相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