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開心窗:愛吸煙?愛無煙!

星期日的早上,地鐵站內人不多,站在月台上左右一看,倒有一半是外籍傭工。因為放假,清早就三三兩兩結伴而行,她們神情輕鬆,說說笑笑的。

  兩位站在我附近的菲傭姐姐,抬頭看見月台對面壁上的燈箱海報,大聲唸出來︰「I love smoke, free Hong Kong.」我聽到了大吃一驚,連忙看看是甚麼一回事。原來海報上寫的是︰「I love smoke-free Hong Kong.」 —— 我愛無煙香港。因為海報上的字採用手寫體,「沒有煙」中間的連接號離開得多了一點點,於是菲傭姐姐唸錯了。不但唸錯,整個意思都錯了。當然,按文法不可能唸成那個錯誤的句子,不過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,有多少人會先在腦海中用文法過濾一下才唸出來?

  顯然菲傭姐姐兩秒鐘後就發現自己錯了,兩姊妹淘咕咕地笑。

  有煙、無煙,只是一字之差,但對人來說可能後果堪虞。煙草內含多種致癌物質,吸煙是導致肺癌、喉癌、口腔癌、膀胱癌、食道癌的主要原因,也與好幾種包括胰臟、腎臟、胃的癌症有關。還有心臟病、肺氣腫、支氣管炎、中風等等一大串疾病都與吸煙有關。按理說,科學研究已是一清二楚,吸煙完全沒有好下場,根本就是毒藥。有人說,如果今天才有人發明煙草製品,肯定不可能公開面世,不可能成為商品。可是,直到今天,還是不斷有人吸煙。煙民賭氣說︰「我們喜歡慢性自殺是我們的自由。 」可是,大多時候,他們生病住院,用的是納稅人的款項呢!

  我只能接納,人類在歷史上走下來,有許多的錯處不是一下子就能改變。吸煙是後天學回來的習慣,但人堅持選擇錯誤又豈只這一宗呢。只是走在街上,看見青少年和學生一煙在手,心裏不禁為他們憂慮。如果能像那個菲傭姐姐,發現自己錯了,笑笑改正就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