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壁的同窗寫「生死與共」,描的卻不是溫馨的盟誓,而是對死亡的恐懼與情感的無奈。秋起涼風,又是登高掃墓的日子,不猶聯想起一件往事。
媽媽早逝,她離世時我只有十一歲,對情感的事還沒有開竅,不知道爸爸愛媽媽有多深,只知道他堅持不願再娶。還有的就是每年清明重九, 一定要在「正日」帶齊所有兒女到母親的墓前拜祭,就是風雨也不能更改。我們年少時生活簡單,這事還好安排。但當長大了,就成了每年一度的難題。何況年青人對掃墓這樣的事情,根本不認同必須要在 「正日」,只是父親既然如此堅持,也就盡量順從他的意思。這樣的安排,即使到了各人已經成家,仍會帶同兒女依期出現。究其原因,相信是對老父的孝心,多於對忘母的思念。因為長大了,就懂得感激他父兼母職,把我們養育成人。
眾兄弟姊妹中,由於我是在教會工作,因此假期的安排也與別不同,清明重九的日子,有時因為教會有活動,便不能如期出現。遇上這樣的情況,我就會早一兩天獨個兒上山,為媽媽的墳清掃和除草,好對老父有一個交代。後來老父認為人齊最好,也肯將掃墓的時間推前押後一點。有一年,大家為著遷就我而把日期延後。怎料大家姐忽然發現,幾經辛苦定好的日子,踫巧是父親的快樂生辰。那時我才知道,原來有生辰不掃墓這樣的忌諱,結果一家人又得再忙一番。這件小小的事件,似乎微不足道,但當時我卻好像有一個大發現,因為父親竟然不去掃墓。
生辰不掃墓,忌諱的是相沖,怕的不是對死者不敬,而是對生者不利。我當然不敢說父親愛自己多於愛母親,但原來人總是重生輕死,或是愛生怕死。遇上這樣的關節眼,數十年的堅持,還是要挪動一下。
我輩本是凡人,有愛人有懼,其實並不出奇,問題是我們是否如此發現自己。聖經約翰一書四章十八節,是一句既感人又挑戰的話: 「愛裡沒有懼怕,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 」沒有懼怕的愛,談何容易,得之卻難!因為完全的愛,只能成全於完全的人。但除了上帝之外,有誰敢以為自己是完全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