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依舊:瘋狗「症」傳

  狗是人類最忠心又能幹的朋友,捉賊、緝毒、搜救都有牠的份兒,逗主人開心則更是拿手,是許多人首選的寵物。不過,狗狗過去也曾經在香港經歷過幾段艱難時期,不單牠們自己的性命受到威脅,連普羅市民也陷於恐慌之中。

  與動物有關而影響人類的疾病,近年最受關注的要算是禽流感,外國則還有瘋牛症。為了防範疫情,各地政府都小心謹慎,一有風吹草動,隨時準備大量撲殺禽畜。對於殺雞殺牛,相信市民都只會想到賠償問題,但若然要滅的是犬隻,可能大部份人都會覺得心痛。奈何香港在五十和八十年代出現過兩輪瘋狗症疫潮,以致數以萬計的流浪犬遭人道毀滅。

病徵一出,必死無疑

  此病雖名為「瘋狗症」或「狂犬症」,但患病的狗隻實際並不止於發瘋發狂,而是麻痺致死。病發過程分為初期、興奮期和麻痺期。初期的病徵不甚明顯,漸漸行為變得反常,經常表現得十分口渴,但找到水時卻又不會真正喝下去;原本具攻擊性的狗會變得馴和,而原本馴和的狗則變得具攻擊性,甚至對一向喜愛的主人也會感到討厭;牠們又會向頭上的空氣亂抓,彷彿在捕捉蒼蠅。到了興奮期,牠會變得越來越煩躁不安,漫無目的地四處亂跑,凡有擋路者皆會受到襲擊。進入最後的麻痺期,牠的肌肉開始不受控制,吠聲也特別高,出現虛脫,以至呼吸肌肉麻痺而死。通常由症狀顯現到死亡,不會超過十天。

  瘋狗症的歷史其實非常久遠,公元一世紀已經知道染有此症的狗隻咬人後會將病傳給人類,甚至遠至公元前廿三世紀撰寫的《後期摩西法典》也有提及,詳述若有瘋犬咬人致死,對狗主的罰則。染病的瘋狗雖然不至於把人襲擊致死,但人若被牠咬傷或抓傷,會因傷口接觸到狗隻的唾液而染上致命的瘋狗症。人感染瘋狗症初期的病徵並不明顯,只是疲倦、發燒或頭痛,與流感病徵相似,可能持續數天,受傷部位附近可能麻痺或刺痛,病人又會討厭液體,連看見一杯水也不高興,所以瘋狗症又名「恐水病」;數天後患者會出現焦慮、神智不清、咽喉肌肉痙攣、癱瘓、昏迷,最終死亡。此症有不定的潛伏期,短至幾天長至一年,常見是三至八週,但無論如何,只要明顯的病徵一出現,病人已無藥可救,實在非常可怕。

為保人命,貓狗遭殃

  香港在1930年代已曾出現零星瘋狗症個案,1934年進入高峰期,當年共錄得10宗動物和4宗人類感染紀錄,其後數字逐年下降,沉寂了多年。日治時期過後,出現新一輪來勢洶洶的疫潮,由1947年再次發現的1宗,到1948年3宗,及至1949年急升至60宗,奪去40頭動物和20名市民的性命。為了遏止疫情,避免狗隻受傳染,當局呼籲狗主帶狗隻注射疫苗,還下令禁止狗主攜帶狗隻跨區活動,違者會被罰款和監禁。而流浪街頭而又未有套上口罩的狗將被補捉,甚至可能被警員開槍射殺。而不幸被狗咬傷的市民,當局強列勸籲盡快報警並接受防疫注射,因為只有在病徵出現前開始接受注射,才有可能保住性命。

  數管齊下,加上1950年起立例規定狗主須為狗隻領牌和定期注射疫苗,疫情於1955年後再次沉寂下來。但廿五年後,1980年瘋狗症重臨新界北區,當局立即將肇事地點附近劃為禁區,禁止攜帶狗隻出入,並再次大舉搜捕流浪狗,80至82年間,約十萬隻狗、千多隻貓遭人道毀滅。疫情反覆延續多年,直至1987年最後一宗本地個案出現後,瘋狗症才再絕跡於香港。

肚臍要捱廿幾針?

  雖然瘋狗症主要影響狗隻,但其他哺乳動物也可能像人類一樣受感染,過去亦有貓隻感染瘋狗症後咬傷主人的紀錄,也有報章報導被瘋狗咬傷的貓咬傷牛隻,其後三頭動物相繼病發死亡的奇聞。有關瘋狗症的傳聞還有很多,例如患上瘋狗症的病人會發出狗吠聲,人類疫苗須在肚臍注射等等。前者未聞有醫學研究支持,後者則可算接近事實。早期的人用疫苗注射位置就在腹部肚臍周圍(並非肚臍),更視乎病人情況,在十四天內注射十四至廿一針。聽了也十分嚇人吧!但要及時逃過死亡威脅,此乃唯一方法。

  時至今日,對付瘋狗症的方法仍只能靠在病徵出現前及時注射疫苗,然而疫苗已有所改進,可以在手臂上注射,而次數也減至五針。若不幸被狗咬傷,還是盡早求醫,切莫心存僥倖。雖然香港已多年沒有發現新個案,但其他地區還間中傳來瘋狗症報導,外遊時還須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