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心分享:黃愷欣

對於小孩子,家,就是安全港,就是樂園。但九歲那年,我被拖出了安全港,也逐出了樂園。因為父親欠債而被人封屋,他更逃避照顧家庭的責任,母親在一怒之下也撇下了這個家。從此我們六兄弟姊妹就成了「無家者」,只能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,最後終於在一間豬欄旁邊的鐵皮屋棲身。

期待的是一個家

  由於我排行第二,算是家姐,雖然只是唸到小學二年級,也得要停學照顧弟妹。十二歲那年,我有「資格」當童工了,就到工廠賺錢「養家」。小小的年紀,心裡沒有世界,也不會為自己打算,只希望「一家人」的生活好一點。後來經人介紹更入了賭場負責派牌,當起「荷官」。其實那時我只是一個十四歲的黃毛丫頭。

  在品流複雜的賭場,我很快就學懂怎樣討人歡喜和保護自己。所以常常做出古靈精怪的樣子,又裝凶作勢的扮惡。賭場的人就給我兩個「花名」(外號)— 辣椒仔和小妖怪。在賭場工作的日子,我體會到人性的貪婪,更看到人性的醜陋,特別是那些賭徒輸了錢的時候,他們的表現實在可怕得難以形容。所以雖然在賭場工作,但我一直也不賭錢,並非因為我不想贏錢,而是接受不了那可怕的賭相在自己身上出現。

  在賭場工作,收入不單穩定,甚至是可觀,那時月薪有千多元,比一個大學生還要高。只是我並不喜歡這份工作,唱歌才是我的所好,所以工作之餘,就花上不少時間和金錢去學唱歌。七十年代娛樂事業開始興起,甚至不少台灣歌手也來香港賺錢。我的歌唱老師也介紹我去「登台」,最初只是到啟德遊樂場當「牛奶咀」,就是那些最先出場的「配角」,漸漸有機會到夜總會演唱。74年無線電視需要歌手參與《歡樂今宵》,我就這樣加入了電視台,後來更拍起電視劇來。

  我在九歲的時候經歷了「家變」,沒想到79年演出的第一部劇集就是《家變》。其實我是個內向的人,但在娛樂圈卻必須面面俱圓。由於一早出來工作,更在賭場混過,所以也能夠適應這個圈子,並且頗得人緣。只是彼此之間的交往只是流於表面,投其所好、吃喝玩樂,大家都是各自將自己收藏起來,更不會分享心事。在多姿多采的背後,心裡其實感到十分孤單。所以那只是一個「圈」,不是「家」。對於我,始終期待的,是一個家。

信仰追求的開始

  由於童年「家變」的陰影實在太大,又看見身邊的朋友、藝人,總是離離合合,所以每一次談戀愛,都是既投入,又抽離;心裡很想,卻又害怕。在幾次失敗的「戀愛」之後,我就更加認定不會有真正的愛情。從組織家庭的夢想中醒了,感到是更加的迷糊和無奈。人生該向哪個方向走呢!

  也許是越沒有安全感,就越想去掌握自己的未來。身邊不少的藝人都喜歡求神問卜,我也跟著他們四處去拜神、睇掌相、擺風水,希望能夠逢凶化吉,事事好運。另一方面,又趁著自己有點知名度,拍劇集之外就四處登台、出唱片,還搞時裝批發的生意,總之把握每個機會去賺錢。表面上,那時我算是既充實,又風光的;但實際上,心裡的虛空感反而越來越大。

  在85年,有一次又到星加坡處理時裝生意。在咖啡店裡聽到朋友跟人「講耶穌」。朋友說: 「聖經很奇妙,這幾千年來,神不斷的實現聖經的應許。 」奇怪的是我當時心裡不但沒有駁斥,反而想:「咦!我拜的神並不是這樣的。 」朋友又繼續的說:「神是愛!」並且舉了不少的例子。我的心又想,我拜的神從來不講愛,只講靈不靈。它靈,我就繼續拜它;它不靈,我就去拜其它。

  翌日在回香港的飛機上,我望著窗外的雲海,層層叠叠的一直舖到天邊,舖到無限遠。心裡忽然感到原來人是那麼渺小,更出現了一個從來未曾有過的想法,就是「這世界必定有神!」於是我暗暗的祈禱:「神啊!祢是否就是那一位,如果祢是,而我的生命又和祢有關,請祢告訴我。 」我不知道這是一時的感觸,還是一個信仰追求的開始。

  想不到回到香港的第二天,有兩位曾經一起拍過劇集的女藝人一起來找我。原來她們都信了耶穌,並且參加了「藝人之家」。她們向我傳福音,又邀請我返「藝人之家」。我當時心裡有點震驚,並且暗忖:「真的是神叫我!」更用藉口拒絕了她們的邀請。

  也許是神聽了我在飛機上的禱告。隔了一天,她們又再來找我,並且直接和我讀聖經,當她們指給我看聖經上寫著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,我有如一個犯了錯誤被當場捉著的小孩子,以前的很多錯誤行為,內心的怨恨,都一一顯露出來,我強烈的感到自己實在是一個罪人。之後我再在聖經裡讀到「若有人在基督 (耶穌)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才知道原來不論我犯過多少錯,神都會寬恕,並且完全的接納我,那一刻我實在不能自控地哭起來。但哭過之後,整個人感到很釋放,心靈更像清洗過一樣。信了耶穌之後,姊妹們告訴我,信主的都是一家人。從那時開始,我加入了「藝人之家」。

享受家的甜蜜

  在「藝人之家」大家都像家人般的相聚相交,但更重視的卻是學習做神兒女的本份,就是要敬畏神,遵行神的旨意,明白神的教導,並且要寬恕人,愛人和傳福音。但對於我,第一個難題就是要寬恕我的父母。由於過去受的傷害太大了,我竟然連寬恕他們的能力也沒有,只能求神幫助我。當我心靈的創傷慢慢的被神醫治了,我終於可以再次接納爸爸和媽媽。

  雖然他們都各有自己的家,但我始終是他們的骨肉,我們永遠都是家人。有一次我到美國佈道,特意與已經移居美國的媽媽共住三天,也是我第一次聆聽她生命的故事,對她有了更多的了解。分別時,我特意送她一件心愛的棉襖,媽媽感動得不敢相信!因為有愛和接納,我終於享受了家的甜蜜。

  有「藝人之家」的弟兄姊妹相伴,而且又和父母和好了,我其實已經心滿意足了。但神的恩典真的是超過人的所想所求,三年之後,我更有了自己的家。最初遇上我的丈夫戚劍豪,其實是在76年。那時我們還未有信主,我在夜總會唱歌,他是負責音樂的,大家趣味相投,還發展過一段閃電的戀情,但只有一個月就結束了。因為當時他有一段未了的感情,我們根本沒有發展的可能。

  我們再見,已經相隔十年。那時我已經信了主,而他更準備接受洗禮。劍豪知道我信了主,約我見面,並且將曾經結婚,又離了婚,而且還有一個七歲大的兒子的事告訴我。我明白他的意思,也願意接納他的過往,更重要的是我們都願意學習尊重對方,聆聽對方,在主裡彼此相愛。經過兩年多,88年12月,劍豪和我步入教堂,我們終於有家了!而且還有一個已經九歲的「兒子」。

加我一個可愛的家

  我九歲的時候,失去了母親,當年只能無奈接受;恆仔九歲的時候,卻多了一個「母親」,他卻極力抗拒。當我以為結婚之後會有一個避風港,安樂窩,怎知道這個「兒子」卻常常在家裡刮起暴風。我只能盡力去忍,希望慢慢的建立他對我的信任,但他總是防避我,抗拒我,而且反叛的表現更隨著年紀而增加。

  其實這個孩子並非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的,也知道劍豪和我都愛他,而且百般的對他忍耐,因此他也想改過。他裡面好像有一股不能約束的力量,發動的時候就是自己也控制不了。到他十六歲那年,我們得了一個移民美國的機會。最初是非常猶疑,因為移民一切都要從新開始,而且我們都沒有把握在美國找到工作。但為了要讓恆仔可以離開他的「朋友」,有一個新的開始,我們決定「搬家」。

  不要以為我們是到美國「嘆世界」。其實結婚時,因為我的時裝生意虧了大本,更是欠了一身債,而劍豪亦沒有甚麼積蓄,一家人只是住在官塘的一間天台屋。經過幾年,才只是剛剛還清了債。

  當我們決定移民,就聯絡在美國的喬宏叔。在對移民後的生活和工作都毫無頭緒的時候,神卻給我們開了路。由於劍豪曾經在中國神學研究院受過「基福」的訓練,西雅圖一間福音中心在唐人街開始了對新移民的事工,於是我們便成了福音中心的開荒者。就這樣,神為我們預備了工作和一個屬靈的家,而我們的家也成了這些新移民的家。

  恆仔到了美國,有明顯的改變和健康的成長。現在他已三十出頭,而且也成了家。恆仔的改變使我深深明白,忍耐和愛是不會白費的;神的救恩足以補償任何的虧損。有一次,恆仔在我生日的時候,送我一條連著手套的白色圍巾,並且親手寫了一張咭「親愛的媽媽:多謝你多年來這樣愛護我,准我叫你一聲媽媽!媽媽我愛你,願神祝福你!恆仔」我能不感動嗎!我和恆仔雖然沒有血緣關係,但卻成為真真正正的家人。

  當恆仔獨立生活之後,劍豪和我的家庭責任也完成了,07年我們就重回香港。因為「藝人之家」要我和劍豪牧養一些信主的藝人,也向藝人傳福音。當年我們都是由「藝人之家」成長的,所以也願意回來照顧今天的弟兄姊妹。直到去年,劍豪要退休了。今年的五月,我們將會返回美國。因為恆仔說:「你們年紀大了,要回家,讓我們可以照顧你們。」

  當父母離棄我,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失落,我以為自己永遠也不會有家。但當信了主,教會和「藝人之家」成為我屬靈的家,神又幫助我接納父母,使我們一家團聚。更因著神,我和劍豪能夠成家。今天,兒子更要我們回家。感謝神!加我一個又一個可愛的家。